符合无证结婚怎么处理


1.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无证结婚怎么处理的,具体在第几

1 在我国,结婚的唯一法定程序是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证,在1994年2月1日后没办结婚证同居的,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新婚姻法对无证婚姻的说法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以1994年2月1日为临界点,作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区分。

顺祝幸福!

3.无证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我讲2点1:我先讲子女,虽然你父母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你们仨姊妹享有与婚生子女 同等的权利(被抚养权和继承权),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和歧视。

2:你父母的婚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你父母是在1994年以前开始以夫妻名誉共同生活的,所以应该按照事实婚姻关系处理。

4.无证婚姻怎么离婚

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无结婚证,在民政部门没有婚姻登记档案,无法办理离婚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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