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女儿结婚了派出所不给分户咋办
首先来说,夫妻双方可以签到一起,也可分开。
但原则上是夫妻有了共同的住所就要迁到住所所在的街道。目前还是迁到男方家居多。
跨省市的可以随任意一方迁到对方那去,小孩户口跟谁,随意。
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夫妻户口不同省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不过提前还是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一下,需要什么资料(每个地区的政策可能不一样),不过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这些都是必须的,有的地方还要求女方有房立或者有自己独立的户口本等等。
2. 结婚了没房子不能分户口吗
结婚了没有房子也是可以把户口分开的!
只要你结婚了,就可以单独立户的。
去你们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所需要的材料:
1、你家的户口簿
2、你和你老婆的结婚证
3、你们的二代身份证还有你父母的二代身份证
4、申请书
注:
父母的二代身份证拿过去以防需要!申请书就是申请把你们的户口和父母的户口分开单独立户!最好是你自己写一份,然后你父母写一份 ,你父母的申请书他们不会写的,你可以代写然后让你父母签字!这个申请书有的地方需要,有的地方不需要!所以最好能打个电话问问你们当地的派出所,需要什么材料,不懂得号码的可以打114,叫她帮你查一下你们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的电话号码!还有,派出所可能会问为什么要单独立户,你就说你已经结婚了为了以后工作和生活更方便,想单独立户了就可以了!
3. 我现在结婚了,想从原来的户口本分出来
按现行户籍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等变化(结婚、离婚)需要分户的,可以向公安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要求分户。
但作为符合立户条件的,在要求户籍登记机关分户时,需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不能分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4. 如果派出所不给分户怎么办
派出所不给分户口,要其说明情况,通常上户口按照以下程序和手续办理:
一、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二、生二胎,孩子户口办理:
按国家现在的政策,第二胎,如果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胎上户口是没问题的,但像你们集体户口的,如果再上二胎,可能就更难一些了。如果不是在国家政策允许下生的,那就根本无法上户口的了,属于超生,要罚款的。
如果是合法生育二胎的,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三、如果是非法二胎,报户口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罚款后,才能按照流程办理入户手续。
现在很多地方规定计划生育证明和缴清罚款不是作为入户口的门槛(但是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入户后公安机关会通知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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