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的身份证可以在县城里面办吗


身份证如果是第一次办理的,就需要在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也就是说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不可以跨城或者跨地域办理。

如果是居民换领新的身份证件,或者补办等情况的,可以在县城办理即可,没有具体要求。

目前还能跨省办理(不含第一次领取)。

因为按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尤其是其中的第八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也就是说如果身份证是第一次办理的,就需要居民在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一般都为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但如果不是第一次办理身份证的,而是要换领身份证件或者补办身份证件的,显然不是第一次办理身份证,那么此类情况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在县城办理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身份证补办和挂失方法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

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

如果平时戴眼镜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身份证上的相貌与生活中差异过大,并且出于避免闪光灯遇镜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时戴眼镜框。

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

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

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

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都具备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只是没有磁条和芯片,不能够刷卡买票。

此外,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

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挂失手续可到媒体办理,登报声明身份证已作废。

自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后。

为更好地落实这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等省份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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