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购物津贴叠加使用什么规则


叠加逻辑:

可与商家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聚划算跨店满减等优惠叠加,可与天猫积分、天猫超市卡、支付宝红包、现金红包、集分宝等叠加使用,只要商品详情页展示的单品优惠价满足以上可用优惠的门槛条件,则同时享受叠加优惠,不再层层递减。

活动期间部分优惠工具可能优惠不生效,或新增可叠加优惠类型,具体以线上下单支付实际交易流程为准。

扩展资料:

购物津贴使用规则

1、购物津贴仅支持在天猫(tmall.com)、淘宝(taobao.com)、淘海外(world.taobao.com)平台中已设置购物津贴玩法的活动商家店铺内进行使用。

2、购物津贴存在使用有效期,具体使用有效期详见购物津贴券面信息。

3、购物津贴用于不同商品适用不同满减条件及最高可优惠金额,具体以商品详情页“购物津贴每满X减Y”展示为准,其中X为满减条件,Y为最高可优惠金额,满减条件与最高可优惠金额合称“使用门槛”。

商品详情页若无“购物津贴每满X减Y”相关文案展示,说明该商品不支持使用购物津贴。

4、购物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使用(实际是否可用以下单页面抵扣信息为准,请用户下单前予以关注):

(1)仅限用于通过普通交易购买实物商品(不支持购物津贴的类目、商品、特殊交易类型及场景详见第四条)。

(2)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时,适用相同使用门槛的商品的货款总额(不包括运费、税金、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在单品优惠后达到对应购物津贴的满减条件。

(3)单个商品分摊计算购物津贴优惠后的金额不为负数(合并支付订单中任何一个商品购物津贴优惠计算之后出现商品待支付金额为零或负数,则整单无法使用购物津贴)。

参考资料:淘宝网-购物津贴通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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