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中的货物描述要填写什么


 

出口货物明细单填制说明 

1、日期:填单日期;

2、经营单位;

3 提单托运人:与提单中的SHIPPER发货人保持一致,如国税有明确规定不能接受第三方提单将另行通知;

4、 收货人、通知人:根据提单上的收货人和通知人填写;

5、 运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付”或“到付”处打勾;

6、 提单张数:按实际情况在“正本提单三份”或“电放”处打勾; 

7、 发票号:按照报关发票上的发票号填写;

8、 金额;

9、 收汇方式:按实际收汇方式填写(T/T、L/C、D/P);

10、 货物性质 ;

11、 贸易国别、出口口岸、目的港;

12、 装运期限:按实际填写,不早于提单出运日期;

13、 标记唛码、货名规格及货号、箱数、体积、毛重、净重、价格:按提单、报关发票、装箱单、报关单上的内容填写; 

14、 结汇单证:按提交给客人或银行的实际情况在各单证名称下方的空格内打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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