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禁止入境的物品有:

1.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2.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3.动物尸体;

4.土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它检疫物名录》的规定,国家禁止携带鸡、鸭、锦鸡、猫头鹰、鸽等动物入境,禁止携带精液、胚胎、受精卵、蚕卵、生肉类、腊肉、香肠等动物产品入境。此外,国家明文规定禁止进境的血液制品、废旧物品以及其他有关禁止进境物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规定禁止携带玉米、大豆种子、马铃薯块茎及其繁殖材料、榆属苗与插条、松属苗与接穗、橡胶属苗芽籽等植物种子或生物材料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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