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基本要求有哪些


1、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道路均应有无障碍设计。 2、无障碍设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应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3、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大中型公共建筑和中高层建筑与公寓建筑应不小于2.00m,小型公共建筑和低、多层居住建筑应补小于1.50m。 4、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大、中型公用建筑应不小于1.50m,小型公用建筑应不小于1.20m。 5、公用建筑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50m,居住建筑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楼梯两侧应设扶手。楼梯踏步不应采用无踢面和凸缘为直角形踏步。明步踏面应设高度不小于50mm安全挡台。 6、台阶从三级起应设有扶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