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护法运动的起因是什么分别针对什么事件


第一次护法运动是指1917年7月到1918年5月,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维护临时约法、恢复国会,联合西南军阀共同进行了反对北洋军阀独裁统治的斗争。

第二次护法运动指从1921年到1922年,1920年8月,爆发粤桂战争,孙中山扶植的驻闽南的粤军陈炯明部,回粤讨伐窃据广东的桂系。10月,占领广东,把桂系逐回广西。11月,孙中山在广东军民欢迎下由上海抵广州,重组军政府,并发起第二次护法运动。

所谓“护法”指的是护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打倒北洋军阀专政的虚假共和,重新建立新生共和的民主法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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